遴选考试报名是否需提供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是考生关注的问题。浙石公考从普遍材料要求、特殊情况处理、材料获取流程三方面分析,帮助考生明确遴选考试报名相关的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准备,为遴选报考提供参考。
多数遴选考试要求报名时提交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原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确认),原件在资格复审时核查,报名阶段无需提交原件。部分中央或省级遴选考试,明确要求报名时上传登记表扫描件(需彩色扫描,含盖章页),扫描件需清晰展示考核结果(如“称职”“优秀”)及考核意见。
若近3年有年度考核登记表丢失,需向原单位人事部门申请补开,补开表格需注明“补开”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近3年有借调经历的,需分别提供原单位及借调单位的考核登记表,借调单位无考核权限的,由原单位出具包含借调期间表现的考核意见。

个人向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交书面申请,说明需获取近3年考核登记表用于遴选报名;人事部门查询档案后,复印登记表并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若档案存放在上级单位或人才市场,需由所在单位出具介绍信,个人持介绍信到档案存放地复印并盖章,获取周期通常为1-2个工作日。
遴选考试报名多需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盖章),原件多在复审核查,丢失可补开。考生需提前与单位人事部门沟通,确保按时获取材料。浙石公考提醒,材料需标注清晰年份,可提供材料整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