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考录用人员的档案是否存放在单位人事部门是考生关注的内容。浙石公考从普遍存放规则、单位类型差异、档案管理要求三方面分析,帮助考生明确国考录用人员的档案存放单位相关事宜,为入职衔接提供参考。
国考录用人员的档案并非全部存放在单位人事部门,需根据单位档案管理资质确定。具备独立档案管理权限的中央直属单位、省级直属单位,可直接接收并存放录用人员档案,档案由单位人事部门专人管理;不具备档案管理资质的单位,需将档案委托当地人才服务中心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档案管理机构代管,人事部门仅留存档案存放凭证。
中央部委、国务院直属机构等层级较高的国考单位,通常具备独立档案管理权限,档案直接存放在本单位人事部门,方便日常查阅与管理。基层国考岗位如县乡级单位、派驻机构,多数不具备独立档案管理资质,档案需存放至当地组织部或人社局的档案管理中心。垂直管理系统如税务、海关等,部分实行系统内档案统一管理,档案存放在省级或市级系统人事部门。

档案存放后,录用人员需配合单位完成档案审核与信息登记,确保档案材料完整,无缺失或涂改情况。入职后若需查阅档案内材料,需按单位规定提交书面申请,经人事部门批准后在指定场所查阅,不得私自携带或复制档案材料。档案存放期间,个人无需自行保管档案,单位或代管机构会按规定进行档案整理与保管,确保档案安全。
国考录用人员的档案存放单位因单位类型而异,具备资质的单位存放在人事部门,其余委托代管,档案管理需遵循单位相关规定。明确档案存放事宜有助于考生入职后顺利衔接档案相关手续。浙石公考提醒,入职时主动咨询人事部门档案存放情况,按要求配合档案管理工作,避免档案流转出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