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选调生报名时,若学历证书尚未发放,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先行报考。浙石公考认为,这一政策安排充分考虑了应届生的实际情况,但考生必须严格遵循公告要求,确保材料的规范性与真实性,并注意终提供证书的截止时间。
在选调生招录的初期阶段,即网上报名和参加笔试时,考生通常无需提供实体学历证书。核心要求是完成学校审核推荐。例如,湖南省要求考生上传经学校审核盖章的《报名推荐表》以及学信网的学籍页面截图。安徽省也明确,应届毕业生在报名资格复审时可提供高校在读证明。
通过笔试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环节后,要求则较为具体和严格。各省份政策一致允许暂未获证者以指定材料替代。河北省明确规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注明应届生身份及预计毕业时间)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安徽省、广东省的政策也基本相同,认可由学校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

使用证明材料报考只是一个过渡性安排,终成功录用必须以按时取得并提交正式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前提。各省公告均设有终补交证书的截止日期,逾期将取消资格。例如,湖南省要求选调对象持毕业证、学位证等到相关市州委组织部报到。
选调生招录为应届生提供了先报考,后交证的通道。整个流程中,学校证明是前期资格审核的重要依据,而终的学历学位证书是办理录用的法定凭证。浙石公考建议,考生务必关注各环节的材料清单与截止时间,确保全程资格合规,从而顺利完成从报考到录用的全过程。